


编号:临2008-014
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
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◆以总股本4,113,910,590 股为基数:
(1)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.00 元(含税),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.10 元(含
税);
(2)每10 股派送股票股利3 股(含税),每股派送股票股利0.3 股(含税);
(3)以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7 股,每股转增0.7 股。
◆ 机构投资者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.10 元(含税);个人股东每股派
发现金股利0.06 元(完税)。
◆除上海上实(集团)有限公司、光明食品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上海烟草
(集团)公司、上海电气(集团)总公司、申能(集团)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
份的现金股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,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股利委托中国证券登
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分发。
◆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,有限售条件股所获股份为有限售条件
股,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与原有限售条件股一致;无限售条件股所获股份为无限售
条件股。
◆ 股权登记日:2008 年5 月21 日
◆ 除权除息日:2008 年5 月22 日
◆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上市日:2008 年5 月23 日
◆ 现金股利发放日:2008 年5 月28 日
一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已经
2008 年5 月5 日召开的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ഊ2008 年5 月6 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《证券时报》。